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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「東網」報道截圖
據香港「東網」報道,香港反對派政黨民主黨前主席、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早前被控於2020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七一前後非法遊行,案件2020年12月17日提審,他獲准保釋,但須按法庭要求交出所有旅行證件。當時,胡志偉向法庭繳交旅遊證件時曾作出宣告,稱有特區護照及回鄉證,但BNO一欄卻留白。
1月6日,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涉嫌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拘捕胡志偉等53人,胡志偉這次被拘捕後,警方7日問他是有否旅遊證件時,他表示已全交給法庭。等警方第二次查問時,他才稱還有一本BNO未交給法庭,並辯解稱是對法庭命令的理解出現問題。
「星島網」稱,胡志偉被指違反保釋條件,7日中午被帶到香港西九龍法院,控方要求法庭撤銷其保釋,法官羅德泉押後申請至8日早處理,胡志偉7日被還押懲教署看管一晚。
據「東網」報道,胡志偉今(8日)早雙手被鎖上手銬,由香港懲教署人員從荔枝角收押所再押解至西九龍法院應訊(供述),可見他面容憔悴。
胡志偉(藍衣者)在懲教署人員押解下登上囚車。圖自「東網」
庭上控方要求法庭撤銷胡志偉的保釋。法官羅德泉認為胡志偉未能繳交全部旅遊證件,增加其潛逃風險,所以決定撤銷其保釋,將他還押懲教署看管,至案件於今年2月8日再提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