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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學報 科學文摘 12

親情和房產的考驗,五姐弟會如何選擇呢,姐姐:房子是我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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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91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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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多多S路多多

張家父親有五個子女,兩個兒子,三個女兒,如今父親去世後,留下兩套房子和15萬元財產,引發了這個家庭親情的考驗,三個女兒認為,父親的房產,我們也有份,兩個弟弟認為,嫁出去的女兒,沒有資格回來分房子。

張家大姐說,父親去世後,留下兩套房子由我們幾個子女來分配,商量了幾次都談不好,到現在為止,兩套房子和錢都在兩個弟弟手裡,我們拿不到。房子是由兩個弟弟一直在住著,我們就想房子大家都有份,拿出來姐弟平分,但是兩個弟弟都不同意,他們認為房子全部歸他們所有。

張家老四說,我是一直住在這套房子裡,我是無房戶,父母親是跟我一起住的,相對來說都是我來照顧。後來我去外地打工,父親生病後,我就辭掉工作,專程回來照顧父親,照顧了將近兩年,三個姐姐不是說沒有照顧父親,周末也會回來看看的,我的條件是幾姐弟里最差的,我希望三個姐姐不要來爭我這個房子,父親的十五萬她們分。

張家老五告訴我們,我這套房子,是父親給我結婚用的,當初買房的時候,我也是出了幾千塊錢的,所以這套房子我要住,你不可能把我趕出去吧。兩兄弟的意見都是一樣的,房子歸我們,錢由你們三個姐姐來分。

大姐說,本生就是爸爸的房子,爸爸的名字,他們想要兩套房子要拿出依據來,本身就是爸爸的遺產,屬於子女共同所有,房子可以給你們住,但是我們必須有份額,不趕你出來,住到你死為止,但是房子需要分成五份,房產證上寫五個人的名字。

老四說,你們還是我姐姐嗎,有你這樣當姐姐的嗎,為了房子,親情都不要了,兩個弟弟都沒有房子住了,你們還來爭,真是太過分了,都是嫁出去的女兒了,不應該回來爭遺產的,遺產本身就不是很多,如果說老父親留下很多遺產,你們來分也說的過去,只有兩套小小的房子,剛好夠兩個弟弟安家,這你們也要分去,你讓我們兩個弟弟怎麼生活,還要親情嗎?

amoci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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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們婆婆家的姐妹來分你們的財產,你們願意嗎?在我們這裡的習俗,就是父親的財產都是由兒子繼承的,更何況,還有父親留下的15萬給你們分,還不滿足嗎,不要太貪心。三個姐姐表示,不同意,父親的房子必須人人有份,弟弟說,好,你不同意,我也不同意,大家就耗著。

最終,經過調解,兩個弟弟無奈的妥協了,因為在法律上來說,子女都是有繼承權的,應該平均分配,三個姐姐出於親情考慮,房子無償給兩個弟弟使用,直至去世。對此,大家有什麼看法?房子該歸誰,你們站那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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